级 别 正科
主要工作职责: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,拟订有关工作议题,为常委会、主任会审议区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依据;为常委会对“一府两院”执法工作 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,督促区政府各执法部门和“两院”妥善处理不服裁判的申诉、信访(上访)事项;负责联系公、检、法、司和有关部门,调查了解法律、 法规在这些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;草拟常委会、主任会议对法制工作方面的调查报告、决议、决定等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