级 别 正科
主要职责是:根据区人代会、常委会、主任会议的决议、决定,制订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;按照常委会、主任会议审议的议题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并草拟 常委会、主任会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调查报告、决议、决定等文件;负责联系民族、宗教等工作部门,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;根据工作计划,安排组织 市、区人大代表对民族、宗教方面工作中法律、法规、政策执行情况的视察。